檢舉房東逃漏稅 要備齊六大事證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如果要檢舉房東逃漏稅,必須具備六大具體事證,國稅局才能據以辦理。

第一是檢舉人姓名及住址;

第二是房東姓名、住址;

第三是租屋的坐落地址;

第四是房東涉嫌逃漏稅的年度;

第五是租賃契約書;

第六則是房客的匯款證明或現金簽收條等。

依據財政部頒訂之「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6點規定,民眾如果是依據網路、報章雜誌、政府公報、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各項公開資訊提出檢舉,卻未檢附具體可供偵查之事證,依該要點規定國稅局應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若未補齊則無法辦理。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2020/1/9


根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的表示,以下是上述內容的關鍵重點和補充說明:

  1. 房東逃漏稅檢舉要求:民眾如果要檢舉房東逃漏稅,必須具備六個具體事證,國稅局才能據此辦理。
  2. 具體事證包括:檢舉人姓名及住址、房東姓名及住址、租屋的坐落地址、房東涉嫌逃漏稅的年度、租賃契約書以及房客的匯款證明或現金簽收條等。
  3. 規定要求依據:根據財政部頒訂的「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6點規定,民眾提出檢舉時,如果沒有檢附具體可供偵查之事證,國稅局應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若未補齊則無法辦理。

重要補充說明:上述內容強調了民眾檢舉房東逃漏稅時必須具備六大具體事證的要求。這些具體事證包括檢舉人和房東的身份信息、租屋地址、涉嫌逃漏稅的年度、租賃契約書以及房客的付款證明等。財政部的相關規定要求檢舉人提供具體的事證,如果檢舉人未提供足夠的事證,國稅局將要求其補正或提供新的事證。這是為了確保檢舉的可信度和可行性,並提供足夠的依據進行稽查和調查。

檢舉房東逃漏稅是重要的社會舉措,然而,民眾在檢舉時應詳細收集相關證據,以確保檢舉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如果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了解,建議聯繫當地的國稅局或稽徵機關,以獲得正確的指引和相關法規的解釋。